2015年10月22日晚,中国人民大学商法前沿系列讲座之八十三在明德主楼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董事会》杂志资深记者严学锋老师担任主讲人,讲座主题为“合伙重塑公司治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
刘俊海教授首先介绍了严学锋老师丰富的实践经历以及其在公司治理领域做出的研究贡献,并对其表示热烈欢迎。刘俊海教授指出,与像严学锋老师这样优秀的研究人员进行交流会对同学们的学习与研究起到极大的帮助作用。
在讲座中,严老师首先以“阿里巴巴”集团没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转而在美国纽交所成功上市的案例作为引入,对部分公司在其高管间实行“合伙制”的积极意义进行了全面的介绍。他指出,在我国传统的公司治理模式中,大多以股东会中心主义为核心,以资本多数决为原则。公司的创始人,一般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他们往往拥有公司很高比例的股份。在公司治理的过程中,他们也不愿放弃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这样的现象在家族企业里尤为明显。但是,股权、事权的高度集中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虽然可以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来增强公司治理的民主性,但是,职业经理人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无法保证职业经理人能尽最大努力为公司服务,可能造成职业经理人只愿意与公司“同享”,却不愿与公司“共担”的风险。严老师提出,阿里巴巴公司在高管之间实行的合伙制度是一种有益的尝试。通过股权共享,将公司利益与高管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了一起。不仅在高管之间,公司同时也鼓励广大员工持股,这样可以增强员工的主人翁精神,有助于促进公司、股东、高管和员工能够利益共享,责任共担;进而激发管理层与员工团队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接下来,严老师又以职业经理人制度闻名的万科公司为案例,指出万科2014年起实施合伙制,是中国公司职业经理人制度“升级”为合伙制的重大的,里程碑式的事件。2014年4月,万科召开合伙人创始大会,其1320位员工成为了首批事业合伙人。严老师细致地梳理了万科的发展历程并指出,公司高管合伙制的出现,能够赋予公司发展新的活力。最后,严老师引用万科地产总经理郁亮的话进行了总结。严老师指出,职业经理人可以“共创”、“共享”,但缺乏“共担”,但是合伙人制度可以共担、共创、共享,进一步激发大家前行。
之后,严老师列举了美的公司的案例。严老师指出,美的集团2015年正式推出合伙制,以高管间的合伙制,成功解决了民企传承难题,成为中国民企转型发展的一个标杆,极具借鉴意义。严老师指出,创始人、控股股东、企业家角色合一,在企业发展的相当长时间内是最佳公司治理模式,但这样的企业是不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在美的集团,何享健通过对管理层的合伙制改革,成功解决了企业传承问题,形成“创始人、控股股东(非执行董事)+战略投资者(非执行董事)+合伙人团队(执行董事)”的格局。严老师提出,美的集团的传承,被广泛誉为民企交班职业经理人的典范,在美的交接班之际,美的的一些核心高管已由职业经理人变为“事实上”的合伙人。
最后,严老师简要列举了乐视、小米、腾讯、恒安的案例,对合伙制度的意义进行了进一步的介绍。严老师指出,广义的合伙制是指员工和股东身份的合一,具体可以被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增加高管的持股比例并在高管之间推行合伙制,使得公司高管成为公司事实上的合伙人;二是在公司骨干和普通员工层面,通过股权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股。不同公司之间,其高管的合伙制体现出了不同的特点。比如,有些公司体现为联合创始人、高管层面较大力度的持股,如腾讯;有的合伙制,从高管到骨干,乃至广大普通员工都广泛持股,如万科、小米。严老师指出,雇佣制和合伙制之间的关系是此消彼长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以及公平观念日益受到认可,雇佣制的缺点越来越突出、合伙人制度的优点日益显现。“共担、共创、共享”的合伙制代表了更先进的生产关系,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合伙制越来越多的出现,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人才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资本的作用相对减轻,以人为本的观念越来越受到认可。传统的资本与劳动者较为割裂的情况日益不适应当今企业的发展需要。合伙制可以说是对传统雇佣制的对症下药。合伙制颠覆了传统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是对公司治理模式进行的有益创新,在股权结构变革、助力董事会的建立健全、增强公司的执行力、改造企业文化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评议阶段,刘俊海教授指出,严老师结合自己多年对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和对企业多年的采访经验,为我们呈现了非常精彩的一次演讲,展示了他作为一个新闻人的职业精神,以及他对公司治理等领域的热爱。严老师的讲授既有对中国本土合伙文化的梳理,也有对同学们未来创业的励志教育,期待严老师再次来人民大学传经送宝。
严老师最后对与会学生提出的合伙企业制度潜在的弊端、这种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最大障碍以及对策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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