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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海教授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采访,评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上传时间:2012/8/15
浏览次数: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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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能稳定市场信心 又能提升公司质量

“员工持股”绝非为救市应急(市场观察)

本报记者 梁 杰

  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开闸。作为在欧美等成熟市场中一种较多推行的激励制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科学性和产生的良好效果明显。对征询意见稿,业内人士不仅对制度所带来的积极意义给予更多期待和肯定,同时,也指出意见稿中不完善之处,呼吁后续配套措施继续推出。

  

  稳定市场意图十分明显  

  员工持股计划是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一种制度安排。

  证监会《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规范。与2006年出台的股权激励有关管理办法相比,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不能来自新发股份,而只能采取向二级市场回购。在A股不断下跌的背景下,证监会采取这一举措,稳定市场信心的用意十分明显。

  分析人士认为,此时推出这一政策释放出明确的利好信号,从长远看对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至关重要,绝不是单纯为了救市应急。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暂行办法,将允许上市公司在遵循员工意愿的前提下把应付员工的现金薪酬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这一政策显然会带来二级市场资金的增加,同时有利于建立利益联动机制,稳定上市公司股价。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说:“通过公司员工对于公司股票的买卖行为,可以给资本市场投资者传递更加明确的公司经营状况的信息,从而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作出投资决策。”

  多方得益是“一箭三雕”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不应把这一计划的推出单纯看作提振股市的办法,而是作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在目前市场估值极低、许多个股已经跌破净资产的情况下,推出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最佳时机。一方面,它可以更有效地激发员工创造力和凝聚力,有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增强后劲。另一方面,此举可以稳定二级市场投资者持股信心,利于资本市场发展。此外,通过员工持股信息,还可以给投资者传递更加清晰的公司经营状况的信号,从而帮助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可谓“一箭三雕”。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此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潮流,符合公平与效率并重、规范与发展并举的核心价值观,正当合法,便捷可行,是康复股市的一剂“良药”,并建议对员工购股薪酬部分实行零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

  持股计划是一把双刃剑

  有业内人士指出,《征求意见稿》所存在的问题,最明显的就是员工持股计划对上市公司员工缺少吸引力。因为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还是员工个人的现金薪酬,而且买进的股票还要锁定36个月,并且还要向资产管理机构交纳一笔管理费用。这远不如员工自己买股灵活。所以,如果出于员工本意的话,这份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上不会有上市公司员工支持。

  有鉴于证券监管体系尚不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还存在一定漏洞,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尚缺乏有效监控和防范手段,员工持股计划也是一把“双刃剑”,会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引发一些新的风险。如暗箱操作、内幕交易、虚假信息等。专家认为,改革不可能没有风险,也不可能不出现矛盾和冲突。关键在于,要对风险有足够的估计,有足够的防范意识,对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能有预判,从而增强信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点,把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消弭在萌芽状态。

  除了内幕交易外,赵锡军还认为,作为一种员工奖励措施,员工持股计划也涉及到税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法规,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进创造好的制度环境。

  对此,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同时还要全面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正在制订中的相关暂行办法也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管理作出详细规定,对防止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出处:《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2年08月14日 第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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