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导的四名博士生均已顺利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其中,陈勇峰同学(08级博士生)的论文《企业集团治理问题研究——以国有企业集团为中心》立足于企业集团的特征和法律属性,就如何构建和完善我国国有企业集团治理体系展开系统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徐义景同学(08级博士生,韩国留学生)的论文《公司法上的董事责任免除研究》在深入分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关于董事责任免除的立法及判例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公司法律实践的现状和不足,提出了建立健全我国董事责任免除制度的立法建议;蔡云红同学(09级博士生)的论文《对冲基金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主要围绕对冲基金要不要监管和怎样监管的主线展开,为完善我国对冲基金行业的监管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建议;李培华同学(09级博士生)的论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律问题研究》,在总结我国股权激励实践并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防弊与兴利进行了深入研究。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各位老师对上述四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质量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就论文在未来出版时的进一步修改与完善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指导意见。(尹红强) |